政协佛山市九届 一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6)

 

建设古镇都市文化  提升区域发展优势

 

民进佛山市委会

 

黄龙云书记在市委八届七次会议上提出我市要实现的三大目标之一,就是要在加快第三大城市建设中实现千年古镇的历史底蕴与现代都市的文明优势相融合,提升区域发展优势和国际竞争力。这使我们认识到,文化工作很重要。我们在谋划打造第三大城市的定位分析和制定发展战略时,必须从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的客观需要出发,着眼于佛山五区的整体发展,抓好文化规划先行的工作,努力创建“古镇都市文化”的形象品牌,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一、“古镇都市文化”的提出与实践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佛山市文化局顺应社会经济转型,反思“文化形态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这一命题,适时而进,从全市发展第三产业的实际需要出发,调整文化格局,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文化形态”,提出建设“古镇都市文化”这一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把清代广东四大名园之一梁园的全面修复工程定为“箭头工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梁园的修复,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带动了一大批文物、遗址的保护工作,而且为建设“古镇都市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4年初,国务院批准我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文化的明确定位,对于整个佛山市文化事业的长远发展,形成合理的社会及文化架构,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九五”以来,以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为依托,先后完成了梁园一期修复工程,将具有500年历史的南风古灶辟为旅游景点,建成了黄飞鸿纪念馆、鸿胜纪念馆、李小龙纪念馆、叶问堂,以及重新启用万福台、开设国际粤剧珍藏馆等,慕名而来的国内外来宾络绎不绝,成为打造佛山文化旅游新品牌的例证,为我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为创建“古镇都市文化”奠定了基础。不久前,黄龙云书记在市文化局调研时强调:我们一定要注意在建设第三大城市的过程中建立产业品牌,佛山的历史文化资源、佛山老城,就是建立这个品牌的最强大的基础。他同时还强调,我们说的千年古镇,不仅仅是禅城区,还包括南海、顺德、三水、高明,都有着自身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是千年古镇的组成部分,都要融汇在一起。根据黄书记的指示精神,我们认为“佛山老城”项目要起到牵头作用,把各区历史文化资源的整合带动起来,这些正是要在建设“古镇都市文化”的过程中努力实践的。

二、“古镇都市文化”的基本轮廓

“古镇都市文化”,应以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基础,用现代人文价值和科学理性精神聚合第三大城市的文化灵魂;以信息技术为主导,以科教为支柱,构筑第三大城市强大的可持续增长的经济基础;以法制建设为主线,用科学理性精神构建第三大城市规范、高效、诚信、文明的软环境;以人与环境和谐为关键,以整治优化环境为重点,全面提升第三大城市的生态环境。

就文化文物而言,“古镇都市文化”,首先应以本地历史文化为龙头,凭借佛山的优势和特色,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在珠三角城市群现代商贸文化互动圈中发挥佛山独特的作用;其次是充分调动、大力整合和优化配置我市各种文化资源,强化社会整体的文化功能,促进文化事业的大进步,使文化产业有可能作为我市兴市的一个杠杆,形成新的生产力和经济增长点;再次是更新文化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在国内外树立我市作为“历史名城、改革先锋”的文明形象。正如黄龙云书记在市委八届七次会议上指出的,“推进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彰显现代都市魅力”。

近年来,文化部门在老城区已经筹划的、涉及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大局的文化服务精品项目主要有:(一)恢复和改造“佛山老城”;(二)修复扩建祖庙灵应祠建筑群;(三)加快梁园二期全面修复工程;(四)复建粤剧会馆“琼花会馆”。各区也要设法盘活自身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例如,禅城区可建立南风古灶、黎涌、王借岗历史文化保护区,特别是抓好以南风古灶陶瓷博物馆为主体的陶文化旅游区建设;南海区以西樵山历史文化旅游度假区、丹灶康有为纪念公园为重点,建设成为“名山秀水、古郡新都”的文化旅游名区;顺德区可注重资源整合,建立清晖园、杏坛逢简、杏坛昌教、北碧江金楼等历史文化保护区,加大保护和利用的力度,以历史文化旅游为龙头,带动生态、美食、主题公园、现代企业旅游等项目的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旅游品牌;三水区可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景观区为龙头,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其中包括开发建设森林公园配套文化设施、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的芦苞胥江祖庙公园、白坭梁士诒生祠及古墓葬、银洲贝丘遗址博物区、乐平镇大旗头村古建筑群、占地300多亩的河口文塔公园等;高明区可充分利用包括有唐代龙窑和灵龟塔的博物馆区、革命斗争遗址、梁发故里、阮冲明清古村落、古椰贝丘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以及丰富的生态资源(如霭文教育农庄、狩猎场等),形成特色旅游品牌,建设广东第三大城市的后花园。

三、发展“古镇都市文化”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建设古镇都市文化,提升区域发展优势,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和全社会的文化意识,正确理解和认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从根本上扭转把文化当成“经济附庸”的错误看法,让文化真正成为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和推动城市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原动力。

(二)确立规划的统领地位,从客观实际出发,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制订全市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以规划来保障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和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完善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古镇都市文化”的发展定位,把“壮大文化产业,繁荣文化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竞争有序的文化创新激活机制、多元投(融)资机制和“以我为主,为我所有”的文化对外交流机制,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为抓手和突破口,带动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真正做到依法治文,以法兴文。

(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贯彻新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管理机构,增加经费投入,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观念,增强名城保护和建设意识,切实做好“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五纳入”工作。做好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挖掘和整合利用工作,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名人等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强、效应好、影响大的文化品牌,发挥文物工作在佛山建设广东省第三大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对我市粤剧、粤曲、武术、醒狮、舞龙、麒麟、十番、锣鼓柜、八音、木鱼、龙舟、陶塑、秋色、剪纸、木版年画、民俗等无形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利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不求所在,但求所得”的资源整合观、事业(产业)发展观,建设“古镇都市文化”,丰富名城内涵,提高城市品位,增创我市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优势。

(五)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6]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国发[2000]41号《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以及粤府[1997]9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通知》精神,并切实制定佛山市的《实施细则》;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建设费的管理使用制度;加大宣传社会资助文化事业的优惠政策,改善或简化在办理相应减免税方面的手续;完善文化投资政策,规定各级文化事业经费占同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应高于省人大规定的1%,达到1.5%~2%(目前仅为0.66%),并积极设立其他相关的专项资金,如艺术人才的奖励资金、优秀民间传统艺术的保护资金、濒危艺术的抢救资金、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发展资金;允许文化单位依法对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产、建筑物进行开发经营,其收益应全额返回用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等;尽快制定文化产业发展和扶持政策,如安排一定比例政策性贷款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使文化经济政策形成完整的体系。对于牵动全局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在政府财政投入和其他各项配套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与倾斜。

 

             (发言人:民进佛山市委会副主委岳红波)

 

 

 

 

 

 

 

 政协佛山市九届一次会议秘书处               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