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建议案
(2010年11月24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公平,根据市委的指示和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调研组于今年9~10月开展关于“学前教育公平”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调研报告。11月24日,市政协召开十届十八次主席会议,就学前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专题议政。
会议充分肯定了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报告。一致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出台了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政策,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使我市学前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全市3~6岁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07%。同时,还采取扶贫助学、提供经费补贴和优惠、取消外来工子女入园限制等各种政策措施,努力推进学前教育公平。但我市在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质量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够公平的问题:一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短缺,未能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二是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差距较大;三是教学质量高低不一,所受教育明显不同。影响我市学前教育公平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投入不足,学前教育在各类教育中处于不公平地位;办园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不利于教育公平;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不利于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幼儿教师待遇低,师资队伍不稳定,影响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会议认为,学前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起点教育,做到起点教育的公平,才是完全意义的教育公平。我市作为一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发达地区,应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公平,把我市教育公平提升到更高水平。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智慧佛山建设、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市应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更合理配置资源,改善办园体制,充实管理力量,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全面加强学前教育的软硬件建设,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学前教育公平迈上新的台阶。争取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达20%以上并逐步增长,优质幼儿园(市一级以上) 比例达50%以上;符合国家规定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的幼儿园园长、教师达到98%以上,大专学历达标率70%以上。为此,建议:
(一)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公益性事业和民生工程来抓。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学前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作为重要公益性事业和民生工程来抓,把学前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一是把学前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投入体制;三是建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制度;四是严禁向幼儿园征收不合理税费。
(二)改变办园体制,逐步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转变。逐步改变目前“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体”的办园格局,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转变,逐步扭转幼儿园过度民营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倾向。把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免费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区、镇(街道)参照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先行先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学前教育公平得到更充分的体制保障。
(三)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认真制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公平的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学前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健全市、区和镇(街道)三级管理架构,充实管理力量。三是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严格办园标准,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严格规范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办园行为。
(四)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办园体系。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城乡幼儿园均衡布局、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作为重点来抓,另一方面要落实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制度。
(五)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一是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制度,为其业务培训、专业发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有序流动等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切实落实《教师法》,把幼儿教师归入正规教师行列,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和学前教育交流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四是做好农村学前教育帮扶工作,制定和实施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计划,形成城市与农村幼儿园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附件: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公平——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公平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