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常委会议
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
购买服务的建议案
(2013年7月26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我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于4~6月,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专题开展调研,并形成《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题调研报告》。7月3日,专门召开十一届六次主席会议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7月26日召开十一届五次常委会议,听取调研组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专题议政。
会议充分肯定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成果。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文件,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目前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府部门转移放权不够主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策配套不够完善、社会组织承接能力不足、异地务工人员的社会服务还比较薄弱。
会议认为,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社会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是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的重要举措,是满足社会服务多样化需求、建设幸福佛山的现实需要。为此,建议:
一、加强统筹引导,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一是建立强有力统筹协调机制。建议成立由市(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统筹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尽快编制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规划和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规划,引导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保障资金投入。设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财政预算,刚性约束“费随事转”;充分利用社会捐赠收入,积极探索多元化资源汲取投入途径。
二、完善对接机制,畅通政府购买渠道。一是尽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分类购买服务的实施细则,明确对接责任部门、对接内容和方式等,对各个程序进行详细设定。二是建立多方参与的目录制订机制。建立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组织、服务对象代表共同参与的目录制订机制,各方参与磋商衔接确定目录;开展公益创投大赛,由社会组织设计项目,通过评审后纳入购买服务的范围;建立政府购买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目录调整,不断扩大购买比例。三是建立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通过建设完善市和区两级“社会组织网”,建立网上购买服务信息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监控平台。定期举办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供需见面会,详细磋商对接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四是采取灵活购买方式。现阶段积极发展多元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酌情适当延长部分已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服务年限。
三、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一是先易后难逐步推广。从市场化程度较高、条件较成熟的领域开始,并全面推开;其他领域要积极试点,总结经验,不断扩大范围;新增的公共服务,从一开始就实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二是扩大范围与规范管理并重。有些无成功经验可借鉴的服务领域,政府部门应大胆创新推进购买服务,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逐步规范完善。三是优先购买社会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对弱势群体急需的服务和公益、养老、就业、培训等社会普遍需要的民生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应优先考虑,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
四、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一是通过引导、扶持、规范、监管等办法,完善和壮大现有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水平。三是组建我市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快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四是制订出台具体措施,加大对慈善类、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五是积极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减轻社会组织的负担。六是依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枢纽型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资源,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以适应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需要。
五、健全监管体系,促进政府购买服务廉洁高效。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体系。采取相关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专家、服务对象代表、媒体等多方参与的评估监管方式,健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投诉制度;将监管贯穿全过程,做到事前有资质与项目评估、事中有监督管理、事后有绩效评估。二是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围绕公共服务绩效目标的制订、服务提供、日常监管和绩效考评等环节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奖惩和退出机制。三是对已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严格实行“费随事转”,逐步实现“人随事走”。
六、加快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的购买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组建新市民服务管理机构和专职队伍。整合相关机构的职能,重新组建专门机构,建立服务管理专职队伍,负责统筹为异地务工人员购买社会服务等工作。二是积极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探索以常住人口为财政分成依据,调整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解决异地务工人员社会服务均等化带来的公共支出问题。通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措施,有序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在佛山落户,享受与佛山居民同等待遇。三是扩大为异地务工人员购买服务的范围。以项目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为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开展各种服务;总结推广已有的一些特色服务,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扩大面向“双转移”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购买服务项目的规模,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对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全覆盖。四是加快培育发展面向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的社会组织。支持异地商会建立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同时在异地务工人员集聚的生活区域培育建立服务中心,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多样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