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市政协十一届十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佛山是岭南文化、广府文化发祥地之一,拥有一批岭南传统特色鲜明、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民俗风情活动丰富的古村落,它们是传承岭南文化的根基,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6至10月,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就“特色古村落活化升级”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古村落活化升级——我市古村落活化升级专题调研报告》。11月23日召开了市政协十一届十九次主席会议,听取调研组的情况汇报,进行了专题议政。
会议充分肯定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成果。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活化升级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范围的规划编制尚未制定,规划指引力度不足;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统一管理运转机制;村民保护意识薄弱,维修古民居的意愿不强;活化升级工作铺开面过广,难以树立成功典型。
会议认为,佛山已从产业转型、城市升级、产城人融合进入到城乡统筹发展阶段,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农业产业已开始全面转型。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应充分反映古村落村民的集体意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为古村落找寻新的发展路径。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规划先行法规优先,完善古村落保护制度。一是加快制定我市古村落保护规划。建议将古村落保护和发展纳入市里的“十三五”规划,尽快编制保护规划,以加强规划控制,杜绝建设性破坏现象发生。二是建立全市古村落保护体系。对已评上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的古村落,由市及相关区共同组织实施重点保护;对于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的古村落,由相关区及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常态保护;对于村庄形态风貌、建筑风格已被破坏,但积淀着丰富历史内涵和别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传统技艺、民间风俗的古村落,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活态保护,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三是建立古建筑产权置换制度。支持村民以原地修缮方式改善居住条件,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维修经费;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用出资、捐资、捐赠、设立基金或者租用古建筑等方式参与古村落保护和利用;探索实行“产权转移,公保私用”模式,可将产权转移村集体或由政府收购产权,由村集体或政府垫资修缮古建筑,原业主享有看管居住权;探索古民居产权交易制度,对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濒临倒塌、个人无力保护利用的古建筑开展收购,转宅基地为国有土地,允许收购的古建筑在完成修缮后,采取公开拍卖形式进入市场交易。四是建立古村落保护联动机制。建立以区政府为属地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日常巡查、现场保护主体的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联动机制,国土规划、住建管理、文物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根据有关规定落实日常监管和保护工作;将古村落保护工作作为本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现有村落进行文化遗产普查;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统筹协调重点活化,树立活化升级成功典型。一是实施重点古村落活化升级计划。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佛山市古村落活化升级的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我市五区根据自身情况,各自筛选出至少1个活化条件比较成熟的古村落,在各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树立成功典型打好基础。二是加强与专门研究机构合作。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对古村落作出更详细的规划。同时,对我市古村落作特色体系研究,制定古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制定古村落资格认定标准,建立古村落资源价值评估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古村落保护的科学指导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专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市里建立长效保护奖励机制;各区、镇街政府设立古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市有关部门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扶持;可借鉴PPP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古建筑修缮力度。争取用5年时间对古村落古建筑修缮到位;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落实专业设计施工团队,提高修缮水平;委托具有专门资质的建设设计单位,参照岭南古建筑青砖镬耳屋的特点,设计多种建筑图样,供村民新建或重建民居作参考,延续古村落风貌。
三、传承地方传统文化,保护好古村落精神家园。一是改善古村落的居住环境。合理增加卫生间、医疗卫生场所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老房子光线不足、年久失修等问题,完善老房子内部现代服务功能,提高居住质量和安全性。二是保留传统文化活动。对重要纪念物、宗祠等精神文化空间场所等进行维修、保护;在特定时间组织、展示村民传统文化、祭祀活动,再现传统文化精神;通过引入创意文化公司、资金补贴、技术指引与活动评选等形式带动部分村民从事传统技艺;注重保持古村落日常生活场景,保留富有乡土气息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及手工艺品,增添古村落的传统魅力。三是挖掘古村落典故传说。统一编排好我市古村落的典故传说,讲好我市古村落的“故事”,提升我市古村落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引导积极谋划,增强我市古村落的吸引力。一是以民为本调动村民积极性。要切实引导和鼓励全体村民参与古村落保护与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二是推动古村落保护与发掘研究相结合。建立多学科专家发掘、研究、保护体系,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特聘业余文保员、公众保护监督员、古村落志愿队伍参与古村落保护。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我市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景观价值、教化价值。四是精心设计古村落旅游线路。以成熟景区为龙头带动古村落发展,形成“周边看风景,村中品文化”的特色旅游;专题打造“佛山特色古村落经典专线游”线路。五是适度进行经营开发。可吸引文化素养较高的艺术家群体进驻,逐步形成艺术创作基地,提升古村落的整体文化层次;可引进有长远规划、懂文化创意的运营公司进行长期、有效的开发,将古村落打造成观光、休闲、体验等为一体的度假旅游目的地。
附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古村落活化升级——我市古村落活化升级专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