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加快推进广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7—8月,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就“加快推进广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广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建议》。9月20日,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对《关于加快推进广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建议》(送审稿)进行了审议讨论。
会议充分肯定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成果。会议认为,近年来,广州、佛山两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佛山市南海区与广州市荔湾区先行先试推动“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取得实效。在当前广佛同心携手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共同参与全球竞争的背景下,广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意义重大。随着两地群众对政务服务互联互通需求日益增加,广佛两市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会议认为,由于目前广佛两市在行政体制、审批制度和标准、电子政务基础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两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不能一蹴而就,而应该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即采取“先易后难”、“先自然人后法人”的方式推进,解决好当前的问题,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互联互通”阶段成果。此后,着眼长远,攻坚克难,逐步延伸“互联互通”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广佛实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为此,我们建议:
一、立足当前,循序渐进,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阶段性成果。一是增加“跨城通办”自助终端机数量。加大“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在我市区、镇(街)、社区服务大厅以及服务对象聚集地的投放力度,以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办事。加快我市现有“市民之窗”跨城通办自助终端机与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的连接,实现两地业务可线上办理或查询。二是增加“跨城通办”自助终端机中的服务事项。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广州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交通违章办理、社保参保证明、公积金相关证明打印、个人住房情况证明、医疗预约、医疗划拨清单打印、水电煤气缴费等更多的事项能实现“跨城通办”,尽可能满足群众需求,让市民切切实实享受到广佛合作带来的各种便利。三是推动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与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番禺区开展实体大厅“跨城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推动我市南海、顺德两区与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番禺区开展实体大厅“跨城通办”试点,优先选取一些群众需求较大的自然人服务项目纳入试点,协同推进更大区域的“跨城通办”工作。
二、着眼长远,攻坚克难,逐步延伸“政务服务互联互通”的深度和广度。一是逐步统一广佛两地政务服务标准。我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密切与广州市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及行政审批标准化的编制工作,尤其在审批服务事项的接件材料和要求上要实行统一的标准,列明收件明细、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尽量细化、规范化,实现两地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以政务标准化来促进“跨城通办”深化,增强跨城通办的实操性与时效性。二是加快推进广佛两地系统数据互联对接。尽快统筹整合佛山市各区的信息平台,达到市内政务服务标准一致、互联互通。广州佛山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结合国家、省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形成一个“统一接入,统筹利用”的城市群数据共享大平台,逐步推进系统数据的对接交换,实现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电子审批”跨城通办。三是加快实现两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在坚持我国现行电子认证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快制定和完善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配套性政策法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自助终端机办理的电子认证材料的有效性,实现两地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等电子证照、印章、档案的互认互通。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市相关部门的沟通,突破目前存在的电子材料法律授权有限阻碍,争取尽快从政策法规上解决现实出现的电子证照互认互通问题。四是构建完善政务服务协调统一体系。建议尽快建立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在“广佛同城化市长联席会议”下增设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广佛两地推进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两地业务模式的差异,研究出台统一规范的跨城通办业务操作办法、完善服务流程、优化网上服务模式。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明确行政审批受审分离、审批授权、电子化材料流转、综合窗口人员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跨城通办”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优化服务。同时加强服务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保障“跨城通办”服务的便捷高效。充分发挥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应用平台在政务服务互联互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