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常委会议关于
借力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
(2018年9月26日市政协十二届六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以农村全面振兴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今年3月至8月,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去年村级工业园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深调研”活动,探索具有佛山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形成了《借力乡村振兴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调研报告》。9月6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八次主席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在此基础上,9月26日,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六次常委会议,对此进行专题议政。
会议充分肯定调研组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及其调研成果。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加快政府主导下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同时,更是大力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村向工业化、城市化加快转变,形成了我市独特的农村发展格局:我市农村是形态多样的农村、是比较富裕的农村、是民营经济集聚和产业多元化的农村、是具有独特传统文化底蕴的农村,同时也是“一言难尽”的农村。目前,我市农村发展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土地问题、生态环境和安全问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及投入问题等。
会议认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立足于我市农村的实际,解决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符合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走有佛山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破解城乡矛盾,消除城乡隔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而乡村振兴是最佳解决方案,是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会议提出,“选好班子,找准路子,老百姓就会过上好日子”,这是市内外地区共同的乡村振兴成功经验。找准乡村振兴的路子十分重要,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及其在全市发展规划中的功能定位来谋划乡村振兴。在坚持分类施策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城中村应通过加快城市化实现乡村振兴。城中村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市城镇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顺势而为,要按照城市形象、空间布局的要求来规划农村,要以城市对产业发展的要求来发展农村,要以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来配套好农村,加快其城市化进程。要进一步加大“三旧改造”的力度,一是要解决当前“三旧改造”用地用于开发房地产较多,用于产业发展的较少的问题,大力发展都市型产业;二是要解决“三旧改造”碎片化问题,大力鼓励连片改造、整村改造,以改变我市城市形象差、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后的问题。
二、城边村应通过新型工业化实现乡村振兴。城边村是我市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是我市未来最重要的产业发展空间,要通过重构产业体系、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来实现城边村乡村振兴。具体要抓好5大提升工程:一是规划提升。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多规合一”的要求,科学制定农村的空间、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村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详细规划。二是园区提升。淘汰一批规模偏小、无法整合的园区,并通过土地整合,使之实现连片开发建设;加大村级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使之与城镇、核心工业园连城一体互联互通;打造一批高端的产业载体,提高村级工业园对先进产业的吸引力。三是整治水平提升。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彻底解决我市优势传统产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及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的治理力度;逐步推行“一镇一园区”的管理方式,实现产业园区管理一体化。四是产业水平提升。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由政府主导村级工业园的招商引资工作,改变过去农村自主发展、自主招商的村级工业园发展模式。五是生态环境提升。充分利用现有的山、水、林、田、湖用地,并及时对淘汰的村级工业园复耕复绿,打造高质量的生态系统,使这类农村成为既产业兴旺、农村富裕又环境优美的幸福、美丽村庄。
三、城郊村应通过绿色生态优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城郊村是我市最重要的绿色生态功能区,要建立制度,加大对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通过整治、修复、改造、绿化、美化等措施提升生态品质,使其不再受到破坏;要坚定走绿色优质的农业发展道路,发展绿色、健康、安全、高值农业;要制订激励政策,鼓励村集体和村民连片整合土地,实现农用地集约、规模化经营,解决农村土地利用过于分散的问题;要充分挖掘农村优质的生态、农业和闲置资源,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食品加工、健康旅游、文化创意、养老、民宿等产业,让生态红利得到进一步释放;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距离。
同时强调,无论以哪种形式实现乡村振兴,都必须首先加强对岭南水乡风貌、古村落、古建筑、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修复,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前提。
会议指出,过去,我们全市上下以“敢为人先”,“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创新精神,开创了我市农村发展的新道路。在新时代,面对农村发展中更复杂、更深层次的矛盾,更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打开我市乡村振兴新局面。在改革创新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农村发展的机制,增强农村持续发展的动力。发展动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农村发展的首要问题,以农村自主发展的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乡村振兴的更新、更高的要求。从近年我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经验可以证明,政府的参与程度与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质量有着最紧密的关系。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农村和市场的作用,以“政府+农村+市场”为主的方式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共同推动农村的持续发展。政府既要加大投入,尤其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前期投入,又要在规划、产业发展、土地整合、招商引资等工作中起主导和引领作用,各级政府着眼于在城市、产业、生态环境、治理等提升中获得长远利益,尽可能把短期利益让利给农村和市场;要充分发挥农村的主体地位作用,兼顾村集体和村民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的需求,助力他们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通过打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端产业和高端要素流入农村,并让他们有利可图,这才是长久之计。
二、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渠道,挖掘农村收入不断增长的潜力。收入问题是广大农村老百姓最关心、看得最重的问题,而土地收益是我市农村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是解决农村收入不断增长的关键。一是要向集约利用土地要效益。要改变我市农村土地利用过于分散的局面,通过政策激励、补偿、置换、地票交易等方式连片整合、开发、利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产业的集聚、规模经营,有利于减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管理运营的投入成本,有利于提升治理水平。二是向土地利用空间要效益。我市的村级工业园土地利用率普遍较低,顺德平均容积率为0.8,南海区只有0.49。要鼓励建设高端产业载体,鼓励企业“上楼”向“空中”发展。三是向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要效益。通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合开发的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一方面,可以根据国有土地经济价值高的特点,驱动市场的力量进行混合开发,南海区大沥广佛商贸城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国有土地能吸引优质项目的特点,通过优质项目带动周边集体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一汽-大众汽车城就是成功的例子。四是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要效益。农村的土地使用制度是制约我市农村发展的“先天缺陷”,是造成我市农村产业低端,土地利用效益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的土地制度“活”,则农村发展“活”。我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成果显著,但也有不足之处:一是成果转化慢,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成果还未向全市推广;二是改革步子不够大,针对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坚守“房地产底线”的前提下,放宽集体土地用途限制方面,还有很多的探索空间。比如,过去上级部门是不容许用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的,但我们作为试点地区,如能及早争取上级的支持,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探索,既可以为政府节约大量资金和国有土地资源,又可以为农村创造新的发展空间。又比如,我们还可以在农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合作经营等方面进行更大胆的改革探索。
三、创新农村发展利益共享机制,增强全市农村发展的合力。发展不平衡是我市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乡村振兴中,每一条村都在城市的发展战略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和任务,由于其角色和任务不同,产生的经济效益差别会很大,所以,要建立农村发展利益共享机制,让所有农村都能享受到它们参与整个城市发展带来的红利,形成全市农村错位发展、互动发展、共享发展的合力。一是要加大市级财政的统筹和支持力度。我市的发展后进村,往往承担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担,其之所以后进,首先是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落后。要解决这个问题,单靠这些镇、区的财力是解决不了的,也不公平,必须全市统筹,重点帮扶,才能解决它们的发展和生活环境问题,让它们赶上全市农村发展的步伐。二是建立产业保护区发展的扶持机制。我市南海区、顺德区在划定产业保护区后又面临新的矛盾,主要是被划入与未被划入的农村之间产生新的利益不平衡。为此要尽快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未被划入产业保护区的村级工业园如果要转为房地产用地,其土地收益要保留部分,用来支持保护区内村级工业园发展。三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不能让农民饿着肚子去搞生态,要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以调动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优质农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这也是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举措。我市在这方面工作滞后于很多先进城市,采取措施也不够科学合理,如经济林转公益林补偿偏低且为一次性补偿,禁养区养殖场搬迁导致村集体收益大幅下降、农村意见很大等。应借鉴深圳的做法,其对大鹏新区1.6万原村民实施“货币补偿到人”政策,每人每月1000元,实施9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3.5亿元。我们也要有此决心和工作力度,让有生态保护和发展绿色优质农业任务的农村老百姓,首先享受到生态发展的红利。
四、创新农村治理体制,提高全市农村的管治能力。当今农村出现的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无牌无证、违法建设等问题突出,究其原因,很重要是农村治理出现了问题。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这个首要问题基础上,还要在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夯实法治基础。我市许多农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乱”——乱排放、乱建设、乱经营、乱停放等乱象不在少数,其根源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要夯实农村的法治基础,首先是要治“乱”,要通过加大对农村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法治在农村治理中的权威,让农村广大企业和群众认识到,只有依法、守法才是正道。二是完善治理体制。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普遍抱怨需管理的事务太多,部分工作原属于协助政府管理的,却以层层压实责任为名,农村基层组织反而变成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但实际上许多事情是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的,同时,本属自身范围的事务却没有精力去管,结果是两头不讨好。要推动事权改革,聚焦主体工作,规范农村考核评比活动,清理农村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各类台账等,持续推进农村减负。要重点完善农村资产管理监督机制,避免出现“改造一批项目,倒下一批干部”的问题。三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村民参与度低是农村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只有充分调动和鼓励农村广大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有效治理。在这方面我市有些地方探索出好经验,如禅城紫南村在依法的前提下,制定村规民约,对村民自建房实行限高、限租的规定,得到了村民的共同响应,共同遵守。
会议最后明确提出,乡村振兴可以成为我市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空间的“金钥匙”。只要路子正确,我市乡村振兴既可以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我市农村可持续健康发展,又可以为全市提供创新发展空间、生态提升空间、优质生活空间。当前,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一环创新圈”,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的战略部署,其实施必将对佛山市打造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我市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地位,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但是必须清楚认识到实施的难度很大。无论是三龙湾或是佛山“一环”周边都不是原来的狮山,更不是原来的松山湖,它基本上就是城镇和乡村的建成区,三龙湾土地开发强度达54%,佛山“一环”周边的开发强度也应该远超全市平均开发强度(38%),基本上已无新的发展空间可以利用。唯有利用现有空间,这个空间就是与城镇和政府的核心工业园、科技园形成“梅花间竹”布局的广大农村,这里有大量的低效用地和可挖潜的生态空间。然而,要打开这个空间,如果能采用过去大征大拆的方式,当然更好,但可能难度会很大、时间会很长、代价会很高。我们要另谋他径,可以通过城乡融合、创新发展为理念的乡村振兴去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空间,同时让广大农村更富裕、更幸福。走这条路径,农村可能会更接受、时间会更节省、代价会更低,并且同样可以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