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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05-05 信息来源:市政协 分享至:

  

  为落实《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好地开展委员履职管理的日常工作,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委员履职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办公室主任和各专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委员履职管理考核工作,成员应该带头履行委员职责,不列入考核范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制定履职管理实施细则;2)审定委员履职管理考核结果;3)提出修改完善《办法》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杨晓光

  副组长: 

    :袁毅桦、谭家驹、杨锡基、马亮照、柳玉斌、

          唐冬生张奋发、梁英志、邓海钧、朱国明、

          米建军、李家好、劳洪喜、黄卫平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市政协办公室有关人员及3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管理考核日常工作,包括:1)组织落实本实施细则;2)全面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小结;4)研究、处理委员履职管理考核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成员如下:

    任:黄南飞

  副主任:徐彦文

  专职人员:由市政协办公室具体指定3人。

  三、主管科和专职人员职责

  委员履职管理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专委会工作科主管,3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1)主动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委员履职情况;2)登记、录入、汇总委员履职情况;3)及时提醒未按要求履职的委员;4)认真做好委员在市政协网站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意见建议拍砖版”所发表意见建议的情况综合;5)撰写综合管理考核报告、履职情况综合分析等文字材料;6)受理委员提出的异议,草拟复函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回复委员;7)认真做好委员在市政协委员微信群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情况综合。

  四、各专委会及有关科分工

  市政协各专委会及办公室各科要积极协助做好委员履职管理工作,并指定专责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或统计情况。

  1.提案委员会提供委员撰写提案及被列为重点提案的情况(一般在每年全会结束后1个月内),提供提案评优情况(主席会议审定后3天内)。

  2.其他专委会提供:(1委员参加专委会会议、视察以及专委会其他活动的情况(一般在会议或者活动结束3天之内)。

  3.秘书科提供:1)委员出席全体会议情况(全会结束后3天内提供);(2)常委出席常委会议情况(常委会结束后3天内提供);

  4.调研信息科提供:1)委员撰写政协信息情况(每月末提供)及采用情况(每季度末提供);(2)委员主笔或参与撰写调研、视察、考察报告以及文史资料情况(每月末提供)。

  五、考核结果的公布和运用

  年度考核的起止时间为每年11日至1231日。办公室按年度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统计、登记、综合。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按照《办法》的规定运用考核结果。

  (一)委员履职考核的综合情况,在市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

  (二)委员个人的考核结果,可通过委员登录佛山市政协‘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方式进行查询。

  (三)按参加考核委员总数5%的比例,在履职总分81分以上的委员中择优表彰。表彰情况向委员所在单位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

  (四)对不称职的委员给予提醒,仍无法改正的,按《办法》的规定,依程序进行劝退或辞免。

    

  附件:专职人员分工及有关科职责

   

   

  附件

    

  专职人员分工及有关科职责

    

  一、专职人员分工

  1.黄健英:1)全面统筹履职管理日常工作;2)主动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委员履职情况。

  2.李英平:1)统计委员参加会议、活动,撰写提案、信息和调研、视察、考察报告以及文史资料等情况;2)主动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委员履职情况;3)对未按要求参加会议、活动和撰写提案、信息的委员及时提醒。

  3.陈音怡:1)统计委员在“市政协网站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意见建议拍砖版”和“佛山政协委员微信群”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2)将委员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意见建议录入市政协网站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意见建议拍砖版;3)主动与委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委员履职情况;4)对未按要求提出意见建议的委员及时提醒;5)将委员履职的所有项目按考核标准录入市政协网站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的后台管理系统;6)撰写综合履职管理考核报告、履职情况分析等各种文字材料;7)受理委员提出的异议,草拟复函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回复委员。

  二、有关科职责

  1.秘书科(专责人员:李敏婷)提供:1)委员出席全体会议情况(全会结束后3天内提供);2)常委出席常委会议情况(常委会议结束后3天内提供)。

  2.调研信息科(专责人员:邓淑华)提供:1)委员撰写政协信息情况(每月末提供)及采用情况(每季度末提供);2)委员主笔或参与撰写调研、视察、考察报告以及文史资料情况(每月末)。

  3.专委会工作科提供:委员参加各专委会会议活动等有关情况(会议活动结束后3天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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