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全站搜索:
政策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佛山市政协及机关联系委员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05 信息来源:市政协 分享至:

  (2017年3月13日佛山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积极探索政协履职新途径,发挥专委会作用,不断提高界别的组织化程度和界别履职水平,进一步开创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依照政协章程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二届佛山市委员会主席会议成员分工的通知》(佛协〔2017〕1号),紧扣“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优化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整体布局,结合我市推进“特色政协、有为政协、和谐政协”的工作实际,建立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委员依托界别、界别依托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原则

  (一)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原则

  原则上按照联系分工界别委员中所包含的常委(不含专职常委)进行划分,主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联系若干名常委。

  (二)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原则

  根据界别性质和特点,与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相一致的原则,把政协29个界别分别由提案委、经济科技委、城建资源环境委、文教体卫委、社会和法制委、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等六个专委会联系,每个专委分别联系若干个界别委员,组织指导开展活动。  

  (三)各区推荐的委员由各区政协联系开展工作

  二、联系方式内容

    (一)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的方式与内容

    1. 交流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

    2. 通过座谈、约谈、走访等形式听取政协常委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常委对市政协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3. 组织常委参与委员视察、调研工作,参加专委会相关的界别活动,主动带头引领委员履职的质量和水平。

    4. 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常委、委员们的思想动态与工作状况,排忧解难,凝聚正能量。

  (二)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的方式与内容

  1. 各专委会根据市政协工作总体部署、自身特点和工作领域,组织界别委员开展专题调研,举行界别专题协商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

  2. 各专委会指导督促委员围绕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建设和政协工作提出建议、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所联系的社会各界群众的愿望和诉求;

  3. 各专委会走访所联系界别委员,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4. 各专委会及时掌握界别活动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界别活动开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委员的水平。

  5. 各专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将联系界别委员分成若干个活动小组,各专委会对活动小组开展的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有关要求

  政协机关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界别意识,主动与各界别委员沟通联系,组织开展界别活动;要切实加强对界别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要及时掌握政协委员动态,加强统筹协调,努力为委员开展履职活动创造条件。

相关新闻
视频推荐
  • 民生热点“求解”全国两会 民生热点“求解”全国两会
  • 2012全国两会明起拉开帷幕 2012全国两会明起拉开帷幕
网上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