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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政协办公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16)

发布日期:2016-04-17 信息来源:市政协 分享至:

工作项目

工作目标

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1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市政协机关党委理论性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以及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②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系列专题讲座,提高政治和法律意识;

③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秘书科。

2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①依托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活动;

②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

秘书科、调研信息科。

3

 

在政协履职工作中促进普法工作

把开展政协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思维贯彻到履职工作中,以实践活动促进机关人员加深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深化普法工作的效果。

①把法治思维融于协商议政中。市政协选择“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等专题开展调研;

②把法治精神融于民主监督中。市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主动加强民主监督与行政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调,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

社法委

4

 

日常普法工作

做好日常普法工作

①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②及时向普法主管部分报送简报、材料等;

③其他事项。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注:1、制作此清单要根据《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和本单位的职能。

2、责任主体指本单位承办的科室或履行相关职责的直属单位,必要时注明哪个科室牵头,哪个科室配合,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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