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农工党佛山市委会
公共卫生工作是以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是各级政府需要重视的问题。这对于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我会近几个月来对佛山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和建议综合如下:
一、 我市目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状况及存在问题
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共9间,分别承担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健康教育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副处级市财政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1名,承担传染病(除结核病、麻风病、性病外)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近年来,在中共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目前公共卫生机构生存和发展面临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一)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严重不足。公共卫生服务人群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就有580万,在全省位居第三位。而市直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却与服务人口数不相适应,在全省排位靠后。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数仅有51名,明显低于全省地级市疾控中心平均人员编制数(116名),是全省人员编制数最少的地级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数30名,是全省除云浮、汕尾市外人员编制数最少的地级市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人员编制数3 名,另有2名政府聘员,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受人员编制限制,一些急需设置的内设机构如应急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等无法设置,已设置的内设机构人员数也明显不足。
(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在市公共卫生大楼未建成之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仍然以租用房作为办公场所,市职业病防治所、市慢性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所)、市皮肤病防治所现有工作用房简陋、面积不足、安全隐患多的问题仍然严重。如根据卫生部和建设部要求,传染病类医院每床位建筑面积应达150M2以上,而目前市慢病院每床建筑面积仅有34M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装备标准和检验能力方面离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公共卫生机构定性不明确,经费投入不足。我市9间公共卫生机构属参公管理和全额拨款的4间,属定额拨款的5间,经费投入不足,机构定性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按控编人员数统计,市财政下拨的人员经费明显偏少。其中市职业病防治所1.95万元/人/年,市结核病防治所1.71万/人/年,市皮肤病防治所、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无人员经费。这种财政供给状况促使各单位必须依靠开展有偿服务维持职工的收入和单位基本运转,严重制约了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对公共卫生队伍的稳定极为不利。
(四)基层公共卫生投入机制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和总体素质不高。虽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佛府办[2009]67号)明确规定,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常住人口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8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但各区至今未能很好地落实这项政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尚未健全,人员配置与服务人口总数亦不相适应,基层公共卫生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
据统计,当前全市疾控专业人员学历构成中硕士、本科、大专、中专及以下者的比例分别为3.0%、27.8%、24.8%、44.3%;高、中、初级技术职称比例分别为11.2%、29.4%、49.4%,无职称者为10.0%。低学历、低职称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的建议
公共卫生事业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老百姓幸福安康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生态环境和疾病谱的变化,公共卫生工作面临新的严峻挑战,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件已经成为我市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的“三大风险”,加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成为人们健康的头号杀手。公共卫生工作所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而目前我市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我市落实国家医改政策,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 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
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人们期待着全新的、公正的、符合民生的公共卫生体系尽快形成。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需要动员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基本原则,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强化政府责任,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确保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1.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定性,确保经费投入。一是将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皮肤病防治所定性为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二是参照省的做法,将市疾控中心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三是核定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需人员编制数,按照定编数足额核拨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
2.科学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重点解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市中心血站、市健康教育所人员编制;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科学合理核定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需人员编制数;将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治、传染病监测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年底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及时核拨。
目前我市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我市存在有毒有害的企业近3万家,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人员约100万人。但目前全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不足400人,专职职业卫生监督员14人。随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历史遗留问题不断累积叠加,以及我市职业卫生评审工作的逐步开展,编制少、人员配备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执法资源不足等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应该及早研究解决。
(三)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区政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为目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单位给予合理的经费补助。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原则,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并纳入本地区卫生人才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吸引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到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三是加强卫生应急体系、监测和预警机制及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互通,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发言人:市政协委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陈爱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