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志愿服务理念 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自愿且不图物质报酬,参与社会生活、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社会事业。志愿活动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活动,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志愿服务的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当前我市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深入推广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在市民中的普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现状
佛山志愿服务工作开始于1993年。17年来,全市志愿者先后承担了全运会、省运会、亚艺节、旅游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并积极开展各类扶贫助学、环境保护、弱势群体帮扶等志愿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志愿者20余万人,建立起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志愿者组织,成立了卫生、科普、福利、文化、自驾车、心理咨询等30余支专业志愿服务总队,12个大中专学校志愿者分会,逾2000支“社区服务队”活跃在全市200余个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佛山志愿者在奉献爱心、传播文明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认同,被美誉为“佛山城市名片”、“佛山亮丽的风景”。
二、志愿服务理念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新兴事物,由于适应城市发展进程、符合社会成员的需求,获得了较快发展,初步呈现出社会化参与、项目化运作、规范化管理、整体化推进和事业化发展的良好态势。然而,由于受到客观条件制约和人们观念意识差距的影响,我市志愿服务水平还不能很好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志愿服务理念的推广离创建文明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公众认识不够深刻。“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精神的内涵,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奉献是基础,友爱是动力,互助是途径,进步是目的。从目前志愿服务工作实践来看,公众对志愿服务的理解还停留在“奉献”层面,对另外三个层面的认识不够清晰。因而,部分地区和单位并未把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到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议事范畴,还停留在认为志愿服务仅是共青团或有关部门的一项活动的认识层面。部分群众将志愿服务作为廉价劳工予以索取。
(二)全民参与程度尚待提高。志愿服务工作并不只是少数人道德高尚、奉献爱心的行为,而应是市民广泛参与的义务工作。近年来,我市的志愿者数量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目前已达20余万名,但是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与志愿服务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明确要求,“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普及率≥80%;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10%”,这也意味着我市需要有注册志愿者近60万人,当前的注册志愿者数量及市民参与程度与文明城市创建指标存在明显差距。
(三)志愿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广大市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提高,产生了多层次、个性化的利益和服务诉求。志愿服务的内容不应仅仅局限于一些简单的非技术性的劳务性工作,个性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日益明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明确要求,经常性志愿服务活动的服务对象满意度≥95%,专业性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5%。但由于我市针对志愿者开展的系统、专业和科学的培训太少,培训机构、课程、师资也较为缺乏,从而导致志愿者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不高,未能很好地满足当前广大市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志愿服务需求。
三、推广志愿服务理念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示范带动,提升志愿服务社会参与度。文明城市的创建是当前党委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我市在细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任务分解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志愿者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各地区、各单位应当大力倡导机关公务员率身垂范,带头践行志愿服务理念,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并广泛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争当志愿者,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
(二)加强文化宣传,提升志愿服务社会认同感。志愿服务工作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文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大力培育和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和文化,提高志愿服务文化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度。探索在公民教育、学校教育、职前教育和职称考核等教育培训体系中,推广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文化,提升人文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志愿服务组织凝聚力。提高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依托社区、村居等基层网络不断发展壮大城乡基层志愿者组织。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招投标等方式激发各级志愿者组织活力,提高志愿者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建议适当拓宽民间社团的准入门槛,采用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吸纳和凝聚政治可靠、服务能力强的民间志愿服务社团,加强对各类青年志愿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扩大志愿者组织规模,提升志愿者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表彰激励,提高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的社会激励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的正面引导。推动制定志愿服务激励政策,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社会评价体系,加强对志愿者的权益保障,开展“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激发志愿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激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志愿服务。
(五)加强阵地建设,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大力推动志愿服务“爱心社区”和“15分钟社区志愿服务圈”的建设,积极与居(村)委会、物管处等沟通,因地制宜,建立各类可供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服务的基层服务阵地。以提升接受和参与志愿服务的便利性为目标,推动志愿服务社区的网络化发展,实现基层志愿服务项目、队伍、阵地的有机统一,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为志愿服务理念推广提供广泛的基层参与空间和宣传平台,使之成为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爱心连锁店”。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团市委副书记 叶敏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