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3日召开
1月11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将于2013年2月3日召开,开幕式于3日上午9时30分在市政府大院机关大礼堂举行。
市政协主席杨晓光主持会议,副主席黄炳、杨军辉、袁毅桦、谭家驹、杨锡基、陈道明、廖东明、马亮照,秘书长张奋发等60多名常委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悦伦,市中级法院院长陈陟云,市检察院检察长金波,市纪委副书记曹小华,市政府秘书长林征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刘悦伦市长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林征关于政府部门办理2012年政协提案的情况通报;听取了市纪委关于佛山市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2012年工作情况通报(书面)。会议审议讨论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决定和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佛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案)和《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暂行办法》;审议通过了辞免和增补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名单。
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于2013年2月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表彰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等。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届时将设旁听席30个,比十一届一次会议时增加了10个。
会议同意叶敏坚、唐永丽、赵新文、段智勇、陈少金、麦昌顺、曹竹清、张振鸣、邓小峰、吴百周等10位同志辞去十一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同意撤销何汝胜委员资格;同意王树斌、钟建辉、张新华、蔡慧珑、张晓略、王珍太、周钧炼、刘效仿、李文慧、谢伟雄、吴嘉丽、许汉森、廖勇海、杨华、袁建星、何炬登、何桂铃、何绮莲、罗家聪、林治平、车克焘、刘鼎新等22位同志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同意周钧炼同志任市政协文教体卫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