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下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2014年2月17日至18日召开。
市政协主席杨晓光主持会议,副主席黄炳、杨军辉、袁毅桦、谭家驹、杨锡基、陈道明、廖东明、马亮照,秘书长张奋发等60多名常委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悦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波,市纪委副书记曹小华,市政府秘书长林征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刘悦伦市长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林征关于政府部门办理2013年政协提案的情况通报;书面听取了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审议讨论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和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辞免和增补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名单。
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召开,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表彰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
会议同意樊昆、蔡慧珑、胡充寒、刘春、邓矢平、杨永泰、吴明、陈晓东8位同志辞去十一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同意撤销袁建星、何剑锋的委员资格;同意梁东华、朱月嫦、李叶平、刘淘、钟永平、仇志权、杜金彪、曾国锋、劳珞9位同志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同意免去陈晓东同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朱月嫦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刘淘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