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
发布日期:2015-01-15 信息来源:佛山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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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3日至5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郭文海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进行了讨论,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林征关于政府部门办理2014年政协提案的情况通报;书面听取了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会议审议讨论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召开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日程(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佛山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修订案草案)和《政协佛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案草案);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同意黄炳、陈道明、杨军辉、李应滔、陈少浩、郑思东、李志华、黄泽熙、曾国旋、赵银生、廖之春、甘绮霞、赵灿华、陈宁江、许汉森、马湘雨、刘现祥、张新华、商学兵、俞宙虹、余彬海、潘惠芳、刘文辉23位同志辞去十一届市政协委员职务;同意撤销吴劲东、金德运2位委员资格;同意增补乔平、柳玉斌、唐冬生、黄永耀、邓雅韫、苏斌、黄南飞、田园、杜梅、余明开、贾伟、吴映明、陈立坚、陈小松、邓翔、易新华、陈伟光、应如军、严冰、朱伟20位同志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同意免去梁英志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免去黄泽熙同志市政协文教体卫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免去朱国明、李家好两位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同意免去杨永泰同志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同意免去赵银生、廖之春两位同志市政协文教体卫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同意免去樊昆同志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同意梁英志、黄南飞两位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同意朱国明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同意李家好同志任市政协文教体卫委员会主任;同意仇志权同志任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同意张建辉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市政协主席杨晓光主持会议,副主席黄炳、杨军辉、袁毅桦、谭家驹、杨锡基、陈道明、廖东明、马亮照,秘书长张奋发参加了会议。